興奮劑事件最新消息!杜鋒或將遭遇1到4年的禁賽處罰,廣東宏遠也逃脫不掉經濟處罰?
相信大家都還沒有忘記前段時間有關于廣東宏遠隊大外援吉倫沃特違反興奮劑規定的那件事吧?他已經承認服用了興奮劑,但是說藥物是別人給他的。既然已經承認自己服用了興奮劑,那么總該有一個后續的處理結果,怎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吧?否則以后還怎么進行監管呢?對不對?
其實體育總局所頒布的反興奮劑規則,早在2021年1月1日就正式施行了。其中《反興奮劑規則》第十一章對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處罰規定如下:
一,對主教練的處罰。
根據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直接責任人和主管教練員的禁賽期。
運動員構成興奮劑違規,有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依照興奮劑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運動員被禁賽4年以上的,給予主管教練員禁賽2年以上直至終身禁賽的處罰;運動員被禁賽2至4年的,給予主管教練員禁賽1至4年的處罰;運動員被禁賽2年以下或免予禁賽的,給予主管教練員警告或不超過2年的禁賽處罰。
二,對管理單位的處罰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對管理單位的經濟處罰。
當事人因興奮劑違規被禁賽4年以上的,對其管理單位給予警告和負擔40至8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的處罰;被禁賽2至4年的,對其管理單位給予警告和負擔20至4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的處罰;被禁賽2年以下或免予禁賽的,對其管理單位給予警告和負擔不超過2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的處罰。
管理單位應當對多名當事人的興奮劑違規承擔責任的,經濟處罰予以累計。
從體育總局的明文規則來看,首先,廣東宏遠隊主教練理論上來說就是吉倫沃特的主管教練,因為訓練和比賽幾乎都是杜鋒親自來,而不是擺設。所以正常來說,吉倫沃特違反興奮劑規定,那么杜鋒被禁賽是跑不掉的了。所以只要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既定的處罰標準來,那么杜鋒或將遭遇至少1年和最多4年的禁賽期。
同理,廣東宏遠籃球俱樂部毫無疑問是吉倫沃特的管理單位,所以相應的必須承擔興奮劑檢測費用和經濟處罰,沒什么好說的。大家說是不是呢?